2020-03

13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 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答疑

浏览次数:10607

1.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是什么?

答: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是由具有代表性的报价行,根据本行对最优质客户的贷款利率,以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加点形成的方式报价,由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并公布的基础性的贷款参考利率。目前LPR已成为贷款利率定价的主要参考基准。


2.LPR是怎么产生的?有几个品种?

答:目前LPR每月产生一次,由18家报价银行独立报价,全国同业拆借中心按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算术平均,向0.05%的整数倍就近取整计算得出。目前LPR有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品种。


3.LPR什么时间公布?

答: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30,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同业拆借中心公布当月LPR。


4. 所有新增合同都要用LPR定价吗?

答:就我公司相关业务而言,后续的新增合同无论固定还是浮动,均要用LPR定价。


5.使用LPR定价后,如何确定和表示租赁合同里的利率?

答:使用LPR作为定价基准后,租赁合同利率以LPR加减点的形式确定。其中租赁期在1年内的新增合同,以合同明确的某个时间点的1年期LPR作为基准,此外均以合同明确的某个时间点的5年期LPR作为基准。

其中固定利率合同利率水平一旦确定,在合同存续期内保持不变;浮动利率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周期与条件,利率随参考的LPR变动而浮动,加减点数在合同存续期内保持不变。


6.哪些存量合同需要转换?

答:以浮动利率计息,未执行LPR定价,在2020年8月31日后到期且不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租赁合同。


7.如何进行存量浮动利率贷款转换?

答:公司满足转换条件的存量合同均属法人业务范畴,原则是需要面对面协商后签署变更协议。考虑到疫情影响,公司正在研究非现场变更的方式与要求,具体请待客户经理通知。